中新網9月1日電 據國家文物局微信公眾號消息,《上海市浦東新區文物藝術品交易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作為全國首部社會文物領域地方性法規,《規定》強調要設立上海國際文物藝術品交易服務中心,推動文物藝術品市場數字化轉型發展,引導產業轉型升級,優化文物市場發展模式。
規定指出,要建立好服務中心監管機制和文物鑒定專業人員培養機制,并搭建全市統一的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圍繞提升社會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形成開放、活躍、誠信、有序的文物市場新格局。
《規定》還提出,要固化實施文物臨時進境“6個月×N”制度,即可以6個月為單位連續申請文物臨時進境延期復出境,這是國家文物局授權上海實施的全國唯一的自貿區保稅區內文物進出境創新制度,旨在進一步推進文物管理工作的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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