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是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認知天象、物候、時令、自然變化規律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2006年,“農歷二十四節氣”經國務院批準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2016年,“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二十四節氣處處體現了古老的中華智慧,既具有安排生產生活時序的功能,又可以用以防災避疫、養生保健,還引導中國人形成了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理念,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價值無論如何估量都不為過。
起源于先民的天象觀測活動
二十四節氣起源于原始的天象觀測,其歷史可以追溯至史前社會。考古發掘成果表明我國先民至少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經大量進行天象觀測,比如河南鄭州大河村仰韶文化遺址(距今約5000年)出土的彩陶上繪有太陽紋、月亮紋、星座紋;又如江蘇連云港將軍崖新石器時代巖畫上刻有星云、星象和太陽圖案。在早期天象觀測的基礎上,先民還創作了以日月神話為代表的天體神話,比如《山海經》等早期文獻中記錄的“羲和浴日”與“常羲浴月”神話。
在很長時間中,先民通過觀察星空的變化來感知四季的變換,他們總結出了諸如北斗星斗柄方向指示四季的知識。但后來先民發現通過星空的變化來掌握氣候的變化過于粗疏,有時還會遇到許多難以解釋的問題,因此他們把注意力集中到太陽上。先民發現,隨著太陽的移動,物體的影子也會相應移動。根據這種現象,他們發明了一種最古老的天文儀器——圭表。圭是水平放置的一把尺,表是直立的一根標桿,通過圭與表的配合可以測量正午日影長度。通過統計正午日影長短的周期變化,先民最早確立了二十四節氣中的夏至(日影最短)和冬至(日影最長)兩個節氣。他們還通過測量相鄰兩年的冬至時刻,確定了一個回歸年的長度。
新石器時代中后期的先民可能就發明了立竿測影的方法,這是原始圭表,成語“立竿見影”就出自這種古老的天象觀測中。有神話認為圭表是堯帝時期的發明,堯帝曾命令官員觀測天象,制定歷法,“敬授人時”(《尚書·堯典》),目的是指導安排農業生產。頒布歷法以安排農業生產是國家的重要職能。相傳,周文王之子周公姬旦在營造東都洛陽時,曾在登封告成鎮立圭表測日影,目的也是為頒布歷法,安排農事。至今,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鎮還有一座被命名為“周公測影臺”的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
從觀察星空到發明圭表,古人的天象觀測從直觀感受上升為使用工具,是極大的進步。隨著圭表的發明和使用,很長一段時期內,古中國所測定的回歸年值的準確度處于世界最高水平。
其實,世界上有些文明也在比較早的時期就通過觀測確立了冬至與夏至,比如古巴比倫。但華夏先民的觀測并沒有止步于此,他們在冬至、夏至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分了節氣,確立了“兩分”(春分、秋分),后來又加入了“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至此,二十四節氣的主干——四時八節已經出現,這是先秦時期已經完成的事情了。到了秦漢時期,隨著天文觀測方法的不斷進步,古人在測量日影的基礎上,對太陽黃道(太陽在假想天球上的運動軌道)進行24等分,使每個節氣在黃道上都有了一個準確的對照角度,由此完全掌握了節氣與太陽運行之間的關系,二十四節氣最終定型。在劉邦的孫子——淮南王劉安和他門客編纂的《淮南子》中,已經出現了二十四節氣的全部名稱。
俗話說“一年之計在于春”,人們往往將立春作為二十四節氣的起點,其實并不準確。最早被確立為二十四節氣起點的是冬至,天文學上二十四節氣起點是春分,而將立春作為二十四節氣的起點僅僅是習慣。先來看冬至。冬至日影最長,便于測定,所以中國古代歷法無論以哪一個月為正月,計算節氣都以冬至為起點推算。漢以前作為氣首(二十四節氣之首)的冬至,其地位堪比今日的春節。即使在漢以后,夏歷新年穩定下來,冬至在傳統節日體系中也處于“亞歲”的地位,至今仍有“冬至大如年”的民諺。其次來看春分。春分作為二十四節氣之首是天文學發展的結果。古人在觀測天體運動軌跡時引入了一個假想的、與地球同心但大許多的天球,所有天體都在天球上運行。太陽在天球上的運行軌道即黃道,太陽的位置可以用黃道坐標系來表示。春分這一日,太陽垂直照射赤道,被規定為黃經0度,此后太陽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24個節氣正好運行360度,此時太陽又回到春分點,完成了一個回歸年的運動。
古人按照自然節奏安排生產生活的“時間表”
二十四節氣是一個融天象、物候、時令等知識為一體的系統,不同的節氣反映不同的內容。其中,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反映季節的變化,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反映晝夜長短變化,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反映氣溫的變化,雨水、谷雨、小雪、大雪反映降水的變化,白露、寒露、霜降表現天氣現象。小滿、芒種是對農業生產活動的總結,驚蟄、清明反映的則是自然物候的變化。
二十四節氣具有相當實用的功能。對古代普通民眾而言,二十四節氣是一種非常好用的“時間表”。每兩個節氣之間規律地相隔15天左右,知道了立春的日子就可以推知剩下的23個節氣,古人能很方便地安排生產勞作。比如在雨水、谷雨節氣到來之前,農民可以提前修房子,準備度汛;小滿、芒種是兩個相連的農業勞作節氣。小滿時節小麥處于灌漿中后期,籽粒逐漸飽滿,但尚未成熟,需要加強田間管理。芒種時節一方面要搶收麥類有芒作物,另一方面還要播種谷黍類作物。從小滿到芒種這一段時間,農民們必須要集中精力于農事,前期要加強除草、施肥、澆水等田間管理,后期要保證收割、播種兩不耽誤。
二十四節氣也是古代民眾安排婚喪嫁娶、上梁掘井等大事的“時間表”,一般這些活動會選擇避開農忙節氣、降水節氣,以及極寒、極熱的節氣。當然,很多人選擇在“黃道吉日”進行各類儀式活動。所謂的“黃道吉日”與二十四節氣也有緊密的關系,“黃道吉日”中的“黃道”就是劃分二十四節氣的太陽運行軌跡的黃道。太陽黃道帶上還有許多星辰,其中有六星被認為是吉星,黃道吉日就是這六大吉星主辰(值班)日。與六吉星相對,還有六兇星,六兇星主辰日就是兇日,一般不宜安排任何活動。這種選擇時間的方法也傳到了中國周邊國家。
此外,二十四節氣這張“時間表”還可以用來指導民眾防災避疫、養生保健。比如表現自然物候的驚蟄節氣其實是古人防范病蟲害的重要時節。驚蟄時天氣轉暖,第一聲春雷將冬日蟄居于地下的動物驚醒,各類害蟲也蠢蠢欲動。為了防范病蟲害,古人常有在驚蟄時節清掃房屋、院落,灑草木灰或石灰等抑制、消滅害蟲的習俗。一些少數民族地區還有驚蟄時節“吃炒蟲”以驅蟲的習俗。所食用的當然不是真蟲,而是以玉米粒等模擬的害蟲。玉米粒炒熟后,全家一起吃,邊吃邊喊:“吃炒蟲,吃炒蟲”,還要比賽誰吃得快,嚼得響。這是一種帶有原始巫術色彩的驅蟲儀式,在古代起到了很重要的警醒作用;除了防范病蟲害之外,春季也是傳染性疾病的高發期。有諺語說:“春分相逢二月頭,沿村瘟疫萬人愁”,意思是如果春分節氣適逢農歷二月初,可能會暴發大型傳染病。類似的諺語代代傳承,提醒民眾在春季做好防治傳染病的工作;二十四節氣的夏至是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容易生病,因此在清代之前,每逢夏至,朝廷都要給官員放假三日,回鄉避暑。在有些地方還形成夏至日在門戶上拴彩綢的習俗,目的是為了防止夏季瘟疫入戶。當然,這樣的習俗也帶有一定的巫術色彩,但同樣也起到了警醒的作用。
節氣在先民生產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從先秦開始就形成了隆重的迎節氣儀式,尤以迎接立春的儀式最為隆重。《禮記·月令》載:周天子在立春前三日就進行齋戒。立春當日,天子率領三公、九卿、諸侯大夫到東郊迎接春氣。天子的出現使周代迎接立春儀式上升為規格極高的國家儀式,其主要目的在于勸耕,也就是提醒民眾珍惜時間,加緊播種。《后漢書·禮儀志》等文獻也記載漢代有官府造春牛以提示春耕的儀式。儀式開始于立春日的凌晨,京城里大小官員都穿起青色衣服,京城以外的官員都要佩戴青色頭巾,官署外豎起青色旗子,還造了土牛和農人的塑像,這些都是為了催促農民盡快春耕。
正如上述文獻所載,立春是古代啟動農事耕種的重要節氣,不僅政府倡導,民間也形成了迎春、鞭春、唱春、拜春、嘗春等儀式活動,皆旨在勸課農桑,還有些具有祈吉、占春的含義。比如上海松江、金山等農業地區曾經流行過鞭打紙春牛的習俗。紙做的春牛肚子里盛著農作物種子,牛肚子在儀式中被打爛后,種子紛紛落地,先落地者被視為當年能獲得豐收的農作物。直到當代,我們依然保留了在立春日吃春卷、嘗春餅,寫“宜春”帖祈福等習俗。農歷春節通常在立春前后,兩者相距不遠,因此古代的立春迎年往往是一個整體。漢代民眾將立春稱為“春節”,南北朝民眾將整個春季都稱為“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在很長時間內則被稱為“元旦”,直到民國時期,“元旦”被定為公歷1月1日,“春節”才用以指稱農歷正月初一。
充分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理念
二十四節氣對中國人的文化和精神世界產生了重要影響,使我們民族很早就產生了尊重自然規律,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理念。
在中國人的觀念中,生命節律與節氣時令緊密相聯,由此形成了中國特有的養生之道。比如《黃帝內經》提到的四時養生法則是“春夏養陽,秋冬養陰”,因為春夏時陽虛于內,秋冬時陰虛于內。大暑時節冬病夏治、冬至時節夏病冬治正是中醫運用節氣規律辨證論治的體現。
古人還將優生優育與節氣時令相聯系,產生了一些禁忌。比如《禮記·月令》在描述春分節氣時說:“是月也,日夜分,雷乃發聲……先雷三日,奮木鐸以令兆民,曰:‘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備,必有兇災。’”春分是開始打雷的節氣,在打雷前三天,有官吏搖動木鈴,警告天下萬民:要打雷了,大家的舉止都檢點些,要不然會生下肢體殘缺不全的孩子,父母也要跟著遭殃。雷在殷商時期就已經被認為是可以懲治邪惡的正義化身,所以民間往往將被雷劈看作上天的懲罰,認為打雷是雷神懲罰惡人,必須要正襟危坐才可以避免發生不測。這種應對打雷危機的方法即使在夜晚也必須遵守,一定要“戒其容止”。《淮南子·時則訓》也有類似記錄,高誘注解說:“以雷電合房者,生子必有瘖聾、通精、癡狂之疾。”也就是說,古人認為在雷電天氣同房受孕,會生下有聾啞、斜視以及智力低下等問題的嬰兒。到了西漢元始五年,《四時月令詔條》又將春分節氣雷電不能同房的禁忌以法律的形式頒布實施,具體內容與《禮記·月令》《淮南子·時則訓》差異不大。
將生育與自然節律相聯系是我國古代優生觀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唐代孫思邈在《備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中都提出了同房時氣象及日月星辰的變化對子代的生理、遺傳性疾病及人生軌跡有重大影響的意見。現代醫學研究也表明,天氣陰冷、風雨交加、電閃雷鳴等惡劣的自然環境不利于受孕和優生。一方面,惡劣天氣容易使人出現不良情緒,從而影響生殖細胞的質量,進而影響胚胎的發育;另一方面雷電天氣中地球磁場會發生較大變化,人的生殖細胞突變、畸變的概率也相對增加,可能引起異常胎兒的出生。
古人對自然節律的尊重體現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他們選擇在春分、秋分兩個節氣檢查、校對度量衡。《禮記·月令》說:“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甬,正權概。”“日夜分”即日夜平分,即春分、秋分兩個節氣。“度量”是用以計量長短的器物,“衡石”是稱重量的器物,“斗甬”是量器,“權概”也是衡器、量器。在春分、秋分時節檢定度量衡有一定的科學依據。因為這兩個節氣“晝夜均而寒暑平”(《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篇》),氣溫冷熱適中,晝夜溫差小,校對度量衡時不容易受到溫度變化的影響。這是古代科技發展的表現,古人認識到外界環境會影響度量衡器具的校驗,因此根據他們對于自然節令的了解,選擇了兩個比較好的時間進行校驗。
二十四節氣的制定和應用中所表現出的順天應時、循時而動,與中國傳統哲學中的天人合一命題具有內在的一致性。無論是“天人合一”命題,還是二十四節氣,都體現了人與自然在本質上的相通性,表達了一切人、事、物都應該順乎自然規律,才能達到人與自然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總的來看,二十四節氣是中國人道法自然、崇尚和諧、珍視生命的重要表現,是珍貴的文化和精神財富。
(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所民俗研究室主任,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理論評論專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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