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威浩蕩的原始神虎,道觀寺院里的護法神獸,軍旅中一往無前的虎士之慨,民間生氣勃勃的虎文化元素……千百年來,虎形象已經深深融入到中國人的民俗信仰中,又從多方面滋養著中國人的民族精神品格,逐漸形成一種虎文化,煥發出一股英雄氣。
在中國人的傳統文化中,虎是勇敢和活力的象征,所謂生龍活虎、龍騰虎躍。長期以來,虎一直象征著一種力量和氣魄,也一直為浩如煙海的民俗文化故事與傳說所詠嘆,受到蕓蕓眾生的敬畏。虎年新春之際,我就來與大家分享一些我對于虎文化流變的認知,向大家請教。
遠古“虎崇拜”的源頭
中華民族為什么要將虎作為崇拜對象呢?或者說,為什么虎一直以來都受到中國漢民族和一些少數民族兄弟的崇拜,被譽為“百獸之王”?其文化內涵和寓意,歷經時代滄桑,日臻豐富。如今,虎已成為中國人普遍認同的民俗文化的一個標識。
要探究崇虎意識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遠古社會。據考古學家的發現,中國境內分布的巖畫內容豐富,最早出現于石器時代,距今有四萬年之久。巖畫是介于繪畫和雕刻之間的藝術。在內蒙古陰山巖畫中,距今大約一萬年前,就已經出現一組刻繪于虎溝巖石上的“五虎圖”,動靜相宜,生動靈氣,表達了遠古先民對虎這種動物的認識,展現了先民最早的動物崇拜與圖騰。
美國人類學家路易斯·亨利·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揭示了遠古先民自然崇拜與圖騰產生的社會基礎。在茹毛飲血、風餐露宿的洪荒時代,人類與大自然互動的能力極其微弱,“萬物如芻狗”,為了活著,生存下去,遠古先民只能在磨難中不斷進化自己。說起來,這個過程也是很復雜的,比如,偶然狀況下動物留下沒有吃完的獵物,也許人類就會認為是特意留給自己的,出于感恩而崇拜;更多的則是在兇惡的猛獸面前深感無能為力,出于畏懼而崇拜。《山海經·海內北經》記:“窮奇狀如虎,有翼,食人從頭始,所食被發,在犬北。一曰從足。”窮奇,外貌像老虎,長有一雙翅膀,喜歡吃人,更會從人的頭部開始進食,是一頭兇惡的異獸,中國神話傳說中的古代四兇之一。遠古先民認識動物與自然界,不可能按照當今生物學或動物學的標準,面對體大健碩、矯健勇猛、呼嘯而過的虎,先民們逐漸感受到它的強者風范、王者之氣,“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成為遠古先民崇拜虎的前提——既然認識到虎是一種強而有力、充滿威勢的可怖形象,不能馴服它,那就崇拜它。
1987年8月,考古人員在河南濮陽西水坡發現了一處距今約六千年的古代遺址——蚌塑龍虎墓,這處墓葬群沒有仰韶文化其他墓葬出土的精美陶器,但其中的蚌塑龍虎圖彌足珍貴,這個信息表征著古代的“龍虎”組合。
中國傳統文化里,無論道教、佛教,抑或薩滿教信仰中,虎都是崇奉的對象。東漢時期佛教初入我國,佛教中的薩埵那太子本著大慈大悲的精神以身飼虎。這種自我犧牲精神與中國禪宗思想相結合,又發展為禪虎——使虎聽經修道,修煉從善,其中最有影響的是十八羅漢伏虎說——彌勒尊者伏虎羅漢。“舍身飼虎”的精神大大豐富了中國虎文化的內涵,道家文化將龍虎結合解釋為“云從龍,風從虎”,龍飛于天,虎行于地,更是強化了虎的威嚴,將之視為極具奇幻力量的神物。
從“護法神獸”到“護佑蒼生”
魯迅曾經說過中國文化的根柢全在道教。很多人談“虎文化”而忽略了道家文化對于虎形象的改造與重塑。道家最早確立了“龍虎組合”,所謂的“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其中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為中華文化中的“四象”,也稱“四靈”。“四象”一詞最早出自《易·系辭》中的“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禮記》上明確表示這“四象”是天文星宿的代名詞:“行,前朱鳥(雀)而后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前南后北,左東右西,朱鳥、玄武、青龍、白虎,四方宿名也。”據古代地理書籍《三輔黃圖》:“蒼龍、白虎、朱雀、玄武,天之四靈,以正四方。”四象被賦予農業生計和確定時空定位的意義,由此演繹出很多神話。
原本為確立天象與星宿而存在的“四象”,被道家拿來進行擬人化和擬物化的改造,其中的青龍與白虎演化成威風凜凜的守護神,就像守護佛寺山門的“哼哈二將”一樣,神氣得很。如今走進各種道觀,山門的右邊,一般都是那個白虎監兵神君。它的職能就不簡單了,《抱樸子》中說:“虎及鹿兔皆壽千歲,滿五百歲者,其色皆白。”說的是虎修煉五百年才會膚色變白,因而白虎是長壽祥瑞的象征,且有禳災祈福的神力,后來還有人說它有懲惡揚善、發財致富、喜結良緣等功能,五花八門。經過道教學說的發揮,天文星相、陰陽、五行、八卦、性命之學、煉丹等都被串接到了一起,放在虎身上,這就大大豐富了虎文化在民俗信仰中的傳播力。
在民俗文化中,東方青龍象征著萬物復蘇,春回大地,人們把青龍認作是主喜慶,后世還衍生出“二月二,龍抬頭”的習俗;虎的形象則逐漸從遠古時代的圖騰神物,開始向避邪、禳災、定方位、祈豐收的方向發展。
與想象中的“龍”不同,虎是一種實際存在的猛獸,道家將虎形象與龍進行捆綁,符合了封建專制主義皇權統治的需要。君王都稱為“天子”,君王是龍,文臣武將皆為虎,虎的地位在“龍”之下。封建君王敬虎為神,祈借神威,以保社稷平安。再說,虎的勇猛與力量,能代表戰斗力,壯軍威,故在歷史傳承中大都以保護神或者戰斗神的面目出現,甚至連為封建統治者培養選拔高級人才的國子監,也有個“虎闈”的別名。在冷兵器作戰的時代,軍事將領的營幕稱為“虎帳”“虎幄”,軍中禁地稱為“白虎堂”。《史記》記有“竊符救趙”的故事,發兵符節稱為“虎符”“虎節”;遮護營壘的障礙物稱“虎落”或“虎路”;強弩的一種稱“虎蹲弩”,明朝時還將一種形體短粗的火炮稱“虎蹲炮”,等等。至于以猛虎的形象裝飾各種兵器和裝具,更是不勝枚舉。
魏晉南北朝時期,民族大融合,政權走馬燈般地更迭,社會的轉變是全方位的,包括風俗和觀念等等。虎形象的象征意味發生了演化和改變,其造型、形狀、用途也發生相應的演變——從外表威武勇猛、內藏詭譎仙氣,漸漸成為為仙人所降服的角色,甚至充當溫順坐騎。也許是出于當時的風尚,東晉著名畫家顧愷之還為自己取了一個小名叫“虎頭”,因精于繪事,才絕、畫絕、癡絕,時人稱為“虎頭三絕”。
明清之后,人們對于虎的理解與認識更為理性化;同時虎也大抵發展為浪漫主義文學藝術創作與精神娛樂的取材對象。譬如終南山流傳的“趙公明伏虎救蒼生”的民間故事,說的就是趙公明伏黑虎,黑虎感激趙公明不殺之恩,附首貼耳,鞍前馬后,成為其忠實的坐騎和得力助手;由于趙公明調教有方,這只黑虎后來也修成了正果,它護佑蒼生,幫助人們驅除瘟疫,鎮宅護院,被百姓們稱為“虎爺”,也成了一路神仙,可以享受人間的香火。
“虎文化”與民俗信仰
民族精神最能在民俗信仰中體現出來。漢代應劭作《風俗通義》記錄了大量的神話異聞,作者獨到的評論令此書成為研究漢以前風俗和鬼神崇拜的重要文獻。“虎者,陽物,百獸之長也,能執搏挫銳,噬食鬼魅。”(《風俗通義·禮典》)在崇尚陰陽五行學說的漢代,經由統治者提倡、文人學者的附和,虎成了“四方神獸”之一。
唐代不僅疆域遼闊,而且是一個開放、強盛的王朝,在民間社會生活中,也體現出一種開放進取的風氣。唐代各種節日盛行不衰,上古的“娛神”逐漸向中古“娛人”的方向轉變。風氣轉變的實質乃是人的自我意識的覺醒。民間生活中,虎作為“神獸”的成分在降低,而作為“瑞獸”的成分在升高。唐人生性浪漫好奇,有漫游之風,宴飲游樂時有講奇聞奇事之習,傳奇文學興盛,文人雅士有關虎題材的作品也是連篇累牘,故事之豐富,情節之生動,個性之鮮明,如虎女嫁人、虎男娶妻、虎化為人等等。虎的存在,常常給人一種勇猛無畏的精神力量。“猛虎不怯敵,烈士無虛言。”(唐·李咸用《猛虎行》)詩人以虎為喻的吶喊,倡揚勇敢地面對一切艱難險阻,堂堂正正地活著,正所謂“虎死不倒威”是也。
帶“虎”字的成語,有“虎嘯龍吟”“虎踞龍盤”“虎躍龍驤”“龍行虎步”“龍騰虎躍”等,不勝枚舉。以虎為題材的民間藝術品琳瑯滿目,各種有關“虎”題材的作品也是精彩紛呈。正是在這種深入人心的民俗信仰中,代代民眾相信虎是鎮邪、辟穢的瑞獸、吉獸,民間有在門上畫虎,給小孩子穿虎頭鞋、戴虎頭帽、虎肚兜等習俗,農歷五月初五端午節,還盛行給兒童做辟邪保平安的玩具——布老虎,或者用雄黃在兒童的額頭點虎王雄黃酒,希望他們健康、強壯、勇敢。
神威浩蕩的原始神虎,道觀寺院里的護法神獸,軍旅中一往無前的虎士之慨,民間生氣勃勃的虎文化元素……千百年來,虎形象已經深深融入到中國人的民俗信仰中。其正氣能夠驅除一切邪念、邪惡,驅除家族的各種災禍。虎勇猛自由、蓬勃大氣、威風凜凜的形象又從多方面滋養著中國人的民族精神品格,逐漸形成一種虎文化,煥發出一股英雄氣,轉化為中國人自強不息的巨大能量。
(作者為上海市民俗文化學會會長、華東師范大學民俗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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