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前不久,有網友稱磨鐵圖書在喜馬拉雅等平臺的有聲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部分章節存在不雅背景音。這條消息很快沖上熱搜,引發社會熱議。
隨后,磨鐵圖書方發布道歉聲明稱,該有聲書是由天津悅響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接受北京磨鐵數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委托制作的,磨鐵未對全部音頻文件進行嚴格細致的審核。磨鐵會進行內部整改,并進一步完善審核機制。
近年來,我國“聲音經濟”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市場亂象。為揭露行業存在的問題,推動規范發展,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采訪。
“有聲書市場真該好好管管了!內容這么露骨,還如此調侃人民警察!”天津市民張先生氣憤道。
近日,張先生在某平臺聽書時,發現一本標題名為《爽!醉酒美女警花任我擺布》的有聲書,封面是一張穿著白色警服凸顯身材的美女圖片。張先生聽了會兒發現,里面的劇情內容涉嫌打擦邊球,并且發現該作品播放量已超過90萬次。
點進該作者的主頁,張先生發現其上傳的有聲書,標題一個比一個“勁爆”:《欲望:我迷亂的青春》《風流美女老師愛調教》《青春欲:我的性感姐姐》等。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有“聲音經濟”相關企業4萬余家,其中約1.36萬家為2019年以后新注冊的企業;音頻平臺的內容數量顯著增長,2023年數量是2016年的135倍,是2020年的9倍;預計國內音頻用戶規模將在2026年突破3.5億,2028年在線音頻市場收入增長至510億元。
在有聲書市場迅猛發展的同時,部分有聲書平臺存在色情、低俗內容,以及版權問題和虛假宣傳配音培訓等遭到了不少詬病。如何推動有聲書市場健康發展成為社會關注的話題。
低俗色情內容頻現
舉報缺少有效回應
張先生說:“隨便翻了幾頁,結果發現該平臺上存在各種擦邊有聲書。這樣的書居然能夠通過審核,底線何在?以前家里孩子總上該平臺聽故事,現在我都不讓他登錄平臺了。”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這種擦邊有聲書在多個平臺均較為常見。多位受訪者表示對此極為反感。
今年7月,遼寧省沈陽市的李女士在打車去高鐵站時,司機一直在播放有聲書。“剛開始還比較正常,結果過了幾分鐘“話風”突變,小說里開始描述男女發生性關系的細節,還不斷地發出喘息聲,聽得我十分尷尬。在我有意咳嗽了幾聲后,司機也手忙腳亂地關閉了有聲書。”
江蘇省常熟市的尹先生告訴記者,最近他在社交平臺、網頁上玩小游戲時,經常會彈出一些有聲書廣告界面,在醒目位置標著“精彩內容別錯過,故事情節一波接一波”“作者真敢寫,尤其第三章”等字樣,內容涉黃。
“這種彈窗廣告很容易誤觸,有時候晃一下手機就會自動播放內容,有一次我在地鐵上沒戴耳機,點擊后聲音播出,直接讓我‘社死’。”尹先生說,這樣的彈窗都是為了引流,點擊后會跳轉到小說平臺,上面的涉黃小說更多,既可以翻頁閱讀也可以當成有聲書聽,“真不知道是怎么通過審核的”。
記者注意到,個別有聲書平臺內容傳導的價值觀出現了扭曲變質,比如在平臺首頁搜索“兄妹”,會出現不倫戀引流標題,搜索“師生”,跳出的是宣揚師生戀的引流標題。
曾有媒體對1400多名網友展開調查,超八成受訪者反饋聽音頻刷到軟色情并不罕見,有五成受訪者表示“經常看到”。超六成受訪者印象中,有聲讀物、廣播劇存在的軟色情內容是比較多的。在遭遇這些困擾后,有近七成受訪者會選擇“直接舉報”;然而,在近五成受訪者的經歷中,自己的舉報從未得到回應。
對于有聲書存在不雅音,或內容擦邊、色情等問題,有業內人士稱,可能是制作團隊在選擇音效時沒有嚴格把關,或者故意添加了一些刺激性的音頻以吸引聽眾;也可能是制作團隊對音頻、內容的審查力度不夠。
該業內人士表示,有聲書中的不良內容可能對聽眾產生多方面影響:引起聽眾的厭惡、恐懼或其他不良情緒,從而影響心理健康;對未成年人而言,不良內容對其價值觀和道德觀的塑造也具有負面影響,容易讓其形成錯誤的認知和價值取向。
侵權問題多發頻發
部分平臺審核不嚴
“認識之前:哪里來的富二代信任?不要不要……長得好看有什么用?不要不要……熟悉以后:小陸的總結報告寫得真好,小陸做的飯菜真好吃……”
“董遲:哪里來的富二代信任,不要不要,我要七天無理由退貨。一個星期之后——聞清揚寫的報告總結真好,聞清揚你破案子真快……”
陜西省西安市的王先生最近聽有聲書時,看到2本有聲書的簡介非常相似,且需要充值VIP會員才能收聽全部內容。收聽后王先生發現,除了簡介外,這2本有聲書的內容也大量雷同。
“猜猜哪本小說是正版?實際上,這2本書都不是原作,而且這兩本書都沒有寫原作者,也沒有用原書名,而是直接把標題和主人公姓名改了上傳到平臺牟利。我聯系了原作者所在平臺的管理人員,其表示目前沒有授權給他們進行有聲書的錄制和上傳。”王先生說。
還有網友發現,除了里面角色名字不同,有些有聲書從內容到簡介都和其他有聲書一模一樣,甚至書的封面都是用的原書里的主角。盜用得明目張膽。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有不少針對有聲書平臺侵權問題的聲討。
2022年,騰訊公司起訴荔枝App提供《三體》有聲書侵權,稱被告荔支公司通過其官網和“荔枝”應用軟件提供大量未經授權的三體有聲書的在線收聽、播放、緩存下載服務,嚴重侵害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權。同年,小說《污點》的作者武某起訴喜馬拉雅侵犯其著作權,最終,喜馬拉雅敗訴,被法院判賠作者武某3萬元。
2024年4月,微博用戶“叫我小度”發帖稱,自己于2022年7月完結的作品,與喜馬拉雅主播更新的一作品第一章內容有所雷同。作者向喜馬拉雅App舉報了盜版侵權行為,但截至發稿時還未收到回復。
但有被侵權作者的粉絲群管理人員表示,盡管很明顯就能看出是侵權,實際上,維權過程十分困難。一方面是因為現在有聲書數量太多,不是特別有熱度的即使被“克隆”也難以被發現;另一方面即使發現對方侵權,短時間內也很難維權成功,而對方換個“馬甲”就能去其他平臺繼續侵權。
有受訪者提出,用戶上傳未獲授權的有聲書,侵犯了原作者著作權,在此過程中,有聲書平臺對侵權是否也應當承擔責任?
按照民法典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未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術支持等幫助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構成幫助侵權行為”。
高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正志說,制作有聲書,應當獲取文字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未經原作者的許可,擅自錄制并傳播他人作品有聲版的,構成對原作者著作權的侵犯。
“有聲書平臺的經營模式,一般是由主播即平臺用戶上傳音頻作品至平臺,平臺提供信息空間存儲服務。對于主播上傳的侵權音頻,平臺系‘網絡服務提供者’,雖不承擔直接侵權責任,但如果平臺明知或者應知主播傳播侵權音頻而未采取制止侵權的必要措施的,構成幫助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王正志說。
在王正志看來,有聲書質量參差不齊、侵權現象頻發的原因主要有4個方面:
有聲書產業鏈復雜,涉及小說原作者、主播、音頻制作者、有聲書傳播平臺等多方主體,涉及復雜的利益分配,隨著有聲書付費時代的到來,極易產生糾紛;
有聲書涉及出版、廣播、互聯網等多個監管領域,作為與短視頻同期崛起的新興市場,目前尚未形成統一化的管理、標準和規范,影響市場的健康發展;
有聲書由主播(用戶)自發上傳,面對海量的音頻,平臺全面審查難度較大,力量不足。且一些有聲書平臺過度追求商業利益,放松對有聲書內容的審核力度;
一些小說作者版權意識不強,在簽訂相關合同時對授權內容、使用方式、收益分配等問題約定不明,事后產生糾紛。
培訓涉嫌虛假宣傳
誘導貸款購買服務
除了內容問題外,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部分有聲書平臺自帶的“有聲配音員培訓”同樣存在不少問題。
“0元學”“輕松接單”“聲音變現你也可以輕松月入過萬”……在短視頻和社交平臺不止一次刷到某平臺有聲訓練營的廣告后,今年4月底,上海市民趙女士參與了線上免費訓練營,希望學習配音技能,通過配音副業掙點錢。
“免費課程總共五天,第一天到第四天是聽錄播課,了解有關配音的渠道等,課上還會組織學員pia戲(即興、娛樂的朗讀、配音活動)玩。”趙女士說,其間有所謂師姐發布配音任務,自己當天因為太累隨便錄了幾句,仍被一頓猛夸。到第四天,師姐開始推薦付費培訓,稱培訓后能拿到專屬的有聲演播師證,隨后入駐平臺,錄書單源源不斷。
“最后一天的課程還未結束,師姐就開始不斷在群內和私信催促學員交錢,展示之前學員的‘戰績’。一旦有學員因為價格問題猶豫,師姐就提出可以貸款來購買課程,稱‘學完后很快能掙到錢,就和沒有貸款一樣’。”趙女士回憶說,她感覺不靠譜,沒有交錢,而和她同期的幾名學員報名交錢后,結果很長時間一個錄書單都沒接到。
安徽省蕪湖市的周先生告訴記者,他花了3980元購買了上述培訓課,因為“手機錄音不行”,后又被要求購買了2999元的錄音設備。課程學完后,周先生入駐平臺,結果發現里面可搶的錄書單很少。
“宣傳時,他們承諾會有業內大咖帶教,與大師面對面,3個月玩轉有聲領域。實際上只有個別學生被連線指導。‘錄書資源很豐富,不用擔心沒有書錄’‘每小時賺60元至80元’,這些承諾一個都沒做到。”周先生說,課程確實教了配音技巧之類的東西,可是版權方優先看的還是音色,音色要么是天生就好,要么就是需要后天大量時間培訓,這些條件新學員基本不具備。開始錄音工作后的幾個月時間,自己近乎“顆粒無收”,這才感覺被坑了。
記者在某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臺檢索發現,關于有聲平臺自帶的有聲配音員培訓,相關投訴有數百條。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菲說:“平臺夸大培訓效果,誘導消費者購買其服務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并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
提高侵權處罰成本
強化內容審核管理
近日,在全國新聞出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指導下,由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牽頭,有聲讀物專業委員會組織,廣東大音音像出版社、中國盲文出版社等28家機構參與的《有聲讀物》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有聲讀物領域的第一個國家標準。
近年來,相關部門通過“劍網”“網絡音頻亂象專項整治”等專項行動,打擊有聲讀物平臺傳播不良內容以及盜版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制定或修改《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受訪專家認為,有聲書不雅音問題的出現,不僅是有聲書制作團隊和平臺方的問題,也涉及整個社會對待文化娛樂產品的態度。對有聲書平臺的不良內容,亟須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監管。
記者注意到,一些大型有聲書平臺專門成立了內容安全中心,通過自己研發或者引入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建立審核基地,借助“AI+人工”審核,進行平臺內容把關。審核已成為許多平臺內容發布的前置步驟。
北京瀛和(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照認為,有聲書的制作團隊應該加強對音頻內容的審核和管理,嚴格把關不適宜的背景音的使用。相關平臺方要加強對有聲書的內容審核,確保用戶聽到的內容是健康、適宜的。監管部門也應該制定相應的規定和標準,加強對有聲書的監管,維護用戶的權益。
王菲認為,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質檢機構,由第三方質檢后出具相關證明,如此可以改善自行質檢難以避免的利益權衡等主觀性問題。
對于平臺的版權風險,在劉國照看來,平臺應建立科學有效的審查機制:
一般平臺的用戶有兩類,第一類為以制作有聲書為主要業務的專業演員、文化傳媒公司等主體用戶,第二類為普通個人用戶。針對第一類職業用戶,平臺應審查更加嚴格,除審查有聲書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之外,還要就有聲書的版權合法性進行實質審查。換言之,應要求用戶提供能夠證明其讀物的合法來源的材料并仔細審查,如平臺需要審查版權授權合同的對象、權項、期限、實施方式等內容。
針對第二類用戶,要建立有效的“侵權舉報”受理渠道,在收到侵權通知后及時應對,采取必要措施,做到侵權通知“事事有回應”;需要注意的是,如普通用戶上傳一些知名作品的錄音卻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權證明,平臺應不予上傳。
針對平臺的過錯行為及相關用戶的侵權行為,應通過加強立法、實踐處罰案例,提高侵權處罰的成本。在互聯網科技快速發展的今天,完全可以通過技術監測的方式,監管平臺侵權現象,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減少侵權事件的發生。同時還要加強普法宣傳,增強公眾版權保護意識。
為進一步推進有聲書行業健康發展,王菲建議,細化相關規范性文件為行業操作提供實踐參考,進一步細化標準,并加強監管;建立行業自治組織,進行行業間的交流和自我管理,在公權力監管的底線之上進行更高標準的自律管理;建立健全公眾監督渠道,賦予公眾適當的監督權。
劉國照說:“網絡平臺和用戶分布在不同地區,因此監管部門需要建立完善的跨地區的協調機制,確保監管的有效性。還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對有聲書市場的監管,制定有關版權保護、市場準入、質量標準等方面的法規,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為市場的規范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建立健全執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和透明度,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張守坤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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