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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從二里頭到儒法國家,“華夏”從何而來

發布時間:2022-05-30 15:35:13 | 來源:新京報 | 作者:朱天元 | 責任編輯:蘇向東

哥倫比亞大學東亞語言和文化系教授、歷史學家李峰在今年出版的《早期中國》一書,可以說是對早期中國的重新解讀與挑戰。在他看來,中國文明的早期是最有魅力,同樣也是“社會變化與政治發展最激烈的時期”。 

作為同一性的歷史單位,解釋中國的起源以及政治、文化和傳統上的同一性是當代歷史學家們充滿挑戰卻也樂此不疲的工作。現代中國是多重歷史遺產層累形成的結果,歷史學家在書寫歷史的同時,也使自身和自身的研究成為歷史的一部分,并被大眾接受、闡釋,成為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常識。也許在眾說紛紜的論述中,我們需要在當下與過去的糾纏共生中,追尋“最早”的中國。那些在未來幾千年影響中國歷史的觀念與制度——作為意識形態的儒家思想、禮制、官僚體制、編戶齊民等等是在怎樣的歷史邏輯之下形成的?在中國這個延續性遠大于斷裂性的文明體中,他們的生命力又從何而來?

追尋我們的起源,不得不回顧中國的誕生與生發之處,去回顧文明的“童年”。而近代以來,中國歷史學家爭論最多,同時也是創見最多的研究領域也正是圍繞這一時期。在他們的努力下,早期中國神話與道德理想國的色彩逐漸剝落,我們得以看見作為文明體的中國,如何在一次次變革和自我調適之后,構建出屬于自己的生活倫理與政治體制。考古學者張光直在《古代中國考古學》一書中,把夏商周三代共同特征歸納為:城市作為政治中心、以血統為中心的資源與財富分配,以及王權作為意識形態的最終解釋。在中國歷史向著一個復雜化和動態化社會進化的過程中,這些特征在各種外來文明的挑戰中,依舊得以保留并成為一種層層累積的歷史傳統。

歷史社會學家趙鼎新在《東周戰爭與儒法國家的誕生》一書中,則針對更為晚近的戰國時期,提煉出“儒法國家”的歷史模式:這種以工具主義的法家思想作為御民之術,儒士階層掌握并解釋“天命”的政體,保持著中國歷史的特殊性與穩定性,一直延續至辛亥革命。如果追溯這種體制的來源,我們不得不回顧早期中國的幾次重要變革(商周之變、周秦之變、儒法之爭),已經勾勒出這種國家形態的線條。這些歷史遺產在當代中國形塑國族認同與國家轉型的過程中,依舊是不可或缺的資源。這也迫使我們一次次地回望歷史,并展開想象:這種內在的脈絡與歷史邏輯又是如何一直影響著今天的我們的判斷與選擇?

哥倫比亞大學東亞語言和文化系教授、歷史學家李峰在今年出版的《早期中國》一書,可以說是對早期中國的重新解讀與挑戰。在他看來,中國文明的早期是最有魅力,同樣也是“社會變化與政治發展最激烈的時期”。在這種問題意識的驅動下,他勾勒出早期中國的幾個重要節點:以二里頭為代表的國家形態的誕生、西周以貴族血緣為紐帶形成的官僚體制和社會形態、戰國爭霸所孕育出的領土國家、漢代形成的行政體系。在扎實的實證研究與廣袤的理論視角下,李峰為我們展示了一個多元的、互動的早期中國發展的軌跡。如果說他的《西周的政體》與《西周的滅亡》是以具體的歷史事件,闡釋中國歷史發展的某種競爭性的內在動力。那么,《早期中國》則展示了他通識性的視野與關懷,中國的普適性與特殊性從何而來?通過歷史學與考古學的方法重建的古史研究中,我們又可以多大程度地還原歷史?歷史書中的中國從不是固定與僵化的,它需要更多開放的,來自未知的詰問。

文明與國家的分野


  ▲西周早期鳳紋方座簋(圖片來源:臺北故宮博物院)

新京報:無論是在《早期中國》還是在《西周的滅亡》與《西周的政體》中,您對地理因素對早期中國的影響都格外強調。周代和秦代都是發源于渭河平原,地理位置相似。為什么早期文明會在中原地帶率先形成?地理因素在早期中國的形成與發展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李峰:地理是理解早期中國歷史的一個重要因素。它的重要性不在于把早期中國放在地圖上來看它的形成,而是在于提供給了我們一個以空間+時間的角度看問題的方法。但是,地理的作用也不是絕對的,因此我們也不能落入地理決定論的窠臼之中。說到底,地理條件的限制和影響,要和政治勢力的興衰結合在一起來考慮。

比如關中地帶相對易守難攻,因為它的東部是山地,使得自己與整個東部平原是完全隔開的。按照西周史料上的記載,當時從渭河流域的豐鎬到東部平原的洛邑,橫越豫西崎嶇的山路,要耗費大約40天到60天。從東方的角度來講,要進入渭河平原必須經過重重山地。正是這么一個地勢,對周人、秦人來說,在他們勢力較弱的時候,有利于他們的維系與自保。但是隨著政治的發展,一旦他們決定對外擴張的時候,這種地理環境就變成了劣勢。所以地理優勢對他們來講是相對的。

正是因為這樣的地理因素,周代才采取了分封的制度。分封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有利于西周在東部的擴張,以此加強對東部平原地理空間的控制。到西周晚期也是一樣,西周雖然在東部很穩定,但是在西部受到了挑戰,西申(王子宜臼的保護者)與西戎聯手挑戰西周的王權。最終周都的淪陷導致西周的統治者放棄了渭河平原,東遷洛邑。而來自甘肅東南的秦人迅速占據渭河平原,并在與西戎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成為中國北方的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因此,只有把地理因素和政治力量的興衰結合起來,我們才能在具體的時間節點中,理解早期中國的發展。

新京報:考古學家丁山先生認為三代禮儀制度不同,夏文化生長于中原,商起源于東北,與燕亳和山戎有密切關系,周族居西北方,與戎和狄有關。能否請您談談,在上古史中,有哪些外來因素推動了早期中國的形成?

李峰:我們在討論內與外的因素時,要注意這一組概念其實是有問題的。它們容易讓我們把現代中國的內外觀念強加在古代之上。我們都認為商、周民族互為他者,彼此代表的文化與歷史帶有很大的差別。他們二者之間,并不具備現代式的民族意識,即以中原為中心,審視周邊并認知對方為“外”。

但是如果從古代文化發展的角度來講,東亞大陸確實受到過兩次西方文明特別是其技術體系的沖擊。一次是龍山時期小麥等作物的遷播,比如在龍山文化中我們就發現了小麥的遺跡。另一次是青銅器時代金屬制作技術,馬車等的東傳。北方的社會中之所以二里頭能夠脫穎而出,也是因為青銅器的緣故。青銅器的開采、冶煉,需要強大的國家權力來協調、保證這一套系統的運作。所以說,外來文明其實對早期文明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是中國早期文明的一種不可忽略的歷史發展動力。

新京報:在史籍中,我們經常看到邦國、古國、方國這樣的表述,在早期文明演進的過程中,它們逐漸向夏商周這樣的廣域王權國家演進。對于古代社會形成的軌跡,美國人類學家塞維斯曾經提出過“游團—部落—酋邦—國家”的演進軌跡,我們能否把早期文明中的邦國、古國等歸類到這種演化過程之中?

李峰:我不認可這種劃分。從游團、部落、酋邦再到國家的演變體系是以塞維斯和薩林斯為代表的新進化論學派,在上個世紀60年代初提出的一種新的關于早期社會發展的學說。但是總體來講,這個發展的前提是反映早期社會在國家形成之前發展的若干形態。盡管有人提出批評,但是這樣一個發展的線索大體是被大家接受的。當然,我們還可以在它后面加上從早期國家到帝國的發展。酋邦概念的出現,通過人類學和民族學的角度,為我們完善了從部落到國家的發展的變遷過程。塞維斯以之前的游團、部落作為鋪墊,刻畫出了酋邦的特征,就是初步具備了中心權力的不平等關系的社會。并且在世界史上其他的文明找到諸多案例進行佐證,這就是酋邦理論的最大貢獻。

那么中國的古書當中所講的邦國、方國、古國,并不是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的三種國家形態,而是處于不同的政治地理環境中的政體。這個問題我覺得是我需要澄清的。邦和國本身,按照西周人的講法,其實是兩個級別的政體。邦是宗族的稱法,國則是由周王分封出去的地方政治實體。到了西周晚期,人們認為邦與國都只是政體,它們只是在發展程度上有差別,就把兩者混同了起來。而把邦國統一起來稱呼,其實是西周晚期從后世開始的。而古國的所指范圍就更大了,更多地需要追溯到傳說的古國。對于商、周這樣青銅時代的主要國家來說,方國是屬于在其邊緣地區存在的政治實體。因此,邦國、方國、古國其實是很不同的概念,不存在一個系列的關系,更不存在線性的發展關系。如果一定要拿它們作為參考的話,我認為它們只能是早期國家這一個特定階段。

夏商周的遺產

  ▲散氏盤(圖片來源:臺北故宮博物院)

新京報:以怎樣的標準界定國家的起源,是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聚訟不已的話題,判斷早期國家的誕生也有一些標準比如階級的形成、公共權力的誕生乃至意識形態領域的變化。二里頭文化的哪些特征,使其區別于其他文明代表著國家的形成?

李峰:二里頭是不是一個國家,或者說是不是一個國家級別的社會,這一直是歷史學者和考古學者所關注的。如果我們從古代社會形成發展的歷程來看的話,酋邦和國家的區別到底是什么?公權力的強化與公共領域的形成當然是不可忽略的一面。我想最關鍵的,在每一個國家發展的過程中,尤其是從酋邦向國家過渡的階段,是coercive power即強制性權力的存在以及主權的發展。酋邦和國家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國家不光出現了公權力,而且這個公權力是強制性的。

如果我們放在世界史的背景下來看,國家形成后出現了中央的絕對權力(有的是國王、祭司,有的是某種軍事民主制度),但是不一定有了王權;但是如果有了王權,那它一定是國家。關鍵就在于有沒有形成代表coercive power的國家機器——軍隊、警察、法律等等。因此,國王的命令就具有絕對性,是必須服從的。而酋邦的酋長要執行某項命令,則不得不靠自己身體力行來為下屬示范,或者靠個人魅力來說服酋邦成員。

如果想證明某個區域或者文明存在著王權,這在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文字資料的發現。所以長久以來我們對于二里頭性質的爭論的原因就在于,在考古現場中我們是無法得出這樣的結論的。但我們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是,二里頭出現了一個國家級別的社會,這是我們從二里頭的建筑規模和青銅器的工藝和規模來判斷的。即如果沒有一個國家權力的出現,是不可能衍生出這么復雜并且分工明確的鑄造業和社會規模。但是說到底,這是根據考古現象做出來的推測,而不是已經證明了的。但是這種推測看來是合理的。

新京報:殷周之變是中國歷史上的重要變革,這不僅是改朝換代,也是一種由“祭祀文化”向西周的“禮制文化”和東周的“自然宗教”轉向的結果。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西周也成為了一種理想中的文化。但是我們也可以看見,宗教與祭祀的影響,也一直存在于歷代的禮制之中。而商代的內外服,也被西周所繼承。您認為,商文明的特征在哪些層面上影響著早期中國的發展因素?我們是否應該對“殷周革命”的說法有所反思和更新?

李峰:王國維提出的殷周變革說是中國近代學術上的著名觀點。王國維認為殷周之變主要體現在從兄終弟及到嫡長子繼承制、宗法制度、同姓不婚、分封制和禮制等幾個方面。其實從最重要的繼承制度的嫡長子繼承制來講,根據對最新考古成果的研究,晚商時期就已經開始了嫡長子繼承制,這并非是周人的發明。我在《早期中國》中《商代王族》一節中,也對這種現象做了新的解釋。最近,我在位于普林斯頓的高等研究院(InstituteforAdvancedStudy)做了一個報告,題目就是重新思考嫡長子繼承制度的起源和歷史作用。如果我們把它放在世界史的范圍里來看,在早期歐洲也是如此。許多政治社會學者通過大量的素材和研究證明,嫡長子繼承制更容易產生穩定的政體。回過頭看,所謂商代的兄終弟及制其實只存在商代建立以后特殊歷史條件下的某個特定階段。所以我覺得商周之間存在的更多的是一種連續性。如果一定要說周代的創舉的話,我覺得是西周的行政體制。我們可以看見西周的官僚制可以按照行政理性和具體的行政需要來運作,這在后來中國歷史上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新京報:在《西周的政體》中,您對西周的國家體制進行了重新解釋,認為西周的政體應該是“權力代理的親族邑制國家”。您認為之前的以宗法制和封建制對于西周史的解讀,有何力有未逮之處?歷代統治者進行改革的政治方案大多是以《周禮》為藍本,您認為為什么西周的政治遺產與意識形態會一直為之后的統治者所重視?

李峰:其實我提出“權力代理的親族邑制國家”這個概念,是有這么幾層意思:首先是要考慮西周國家在政治地理上存在的特點。即西周國家是成千上萬的邑的集結體,而國家的最基本特質是對于這些邑的群體進行分配和控制。“親族”是政治、經濟資源的分配方式,也就是以前所講的宗法制,即在分配政治經濟資源時是按照親族血緣的結構分配下去。“權力代理”則是指政治權力的行使方式,即封國諸侯作為周王的代理來在其封國行使政治權力。而之前的西周封建制的說法,其實只是把這種政治資源的分配歸結于血緣關系。

總之,周王將土地和政治資源分封給諸侯,他們是周王在各地的代理。在這樣的政治體系中,他們是周王權力的代理,而不是獨立的主權擁有者。因為他們也是周王室的成員,他們由共同祭祀的祖先凝結在一起。另外,周人的外婚制,使周人和其他的族群以婚姻的紐帶聯結為一體。

新京報:西周建立了中國歷史上全新的政治文化:官僚制。也是世界歷史上最早的官僚政府之一。同樣,秦代以官僚制和社會控制著稱。我們能否這樣認為,西周的官僚制度,再經過春秋戰國的間隔之后,最終由秦代所繼承,并形塑了影響了中國歷史幾千年的政治文化?

李峰:這個我倒是不這么認為,我認為歷史并不一定是線性發展的,而是規律和偶然性的結合。其實很多后來的發展是歷史中的人意想不到的,比如假設戰國時期秦國沒有攻占蜀地,沒有獲得一個穩定的后方,那么就沒有后來統一中國的資源。

而且周代和秦代的官僚制的涉及范圍以及貫徹到基層的程度也不一樣。周代所謂的官僚制僅僅集中在中央政府。西周官僚制發展的動力最初來自于卿事寮的王家內廷的區別,伴隨著政府結構的逐漸復雜,官僚制才繼續得以發展。而秦代官僚制發展的直接動力來自于爭霸戰爭,為了獲得更多的資源,不得不建立更完善和強力的官僚組織汲取基層的資源,這就是縣的出現。而周代對于地方的控制更多的還是通過分封諸侯,而秦代的縣制其實是中央政府直接的派出機構,直接對國王負責。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周代和秦代的官僚制其實無論是規模還是作用上都有著很大區別。所以我們不能認為,從周代到秦代有著一個連續性的官僚制傳統。

新京報:春秋戰國時期出現的“華夏”、“諸夏”觀念一直影響到今天。許多考古學者也力圖追溯華夏的起源,比如周人就把周族稱之為“我有夏,我區夏”。“華夏”觀念在春秋時代,因為與狄、戎的戰爭被逐漸定型,并被明確表達。您認為,“華夏”概念,是否存在一個明確的區域與共同的心理,這與人類學中民族的概念有何區別?

李峰:春秋時期形成的“華夏”概念,不是政治學上所講的主權在民的國家概念,其實和民族學中的“民族”概念已經很類似,是一個享有共同文化與歷史的共同體。華夏的觀念被之后的王朝所不斷繼承,更多的也是因為他們說的是一個歷史文化的傳承概念。這也形成了中華文化的一個根基,并隨之不斷擴大。最重要的是,華夏族的文化和共同的歷史,不會隨著王朝更替而變化。

我和之前的史學家有一點不同,我認為華夏族的形成是在春秋時期。其中的關鍵就是西周末年隨著平王東遷所發生的一系列的民族遷徙。在周王室權威衰落之后,周朝的移民需要一種新的意識形態來凝聚在一起。而在西周的早期文獻中,“周”與“戎”是相對的概念。到了春秋中期,戎狄明顯地成了一種指外族的概念。西周滅亡之后,西戎大規模遷入周人世界的浪潮隨之而來。狄人與中原的諸侯國相混雜,也不斷發生沖突。在這種背景下,原屬于西周國家的這些地方封國就需要一種觀念來找到自我的歸屬與凝聚力,并與生活在他們周圍的戎狄相區別,他們就將目光轉移到西周的遺產之中。因為他們都是西周國家的遺民。

同樣,姬姓的血緣和姻親關系是西周國家的一條重要的紐帶。它在周人世界逐漸形成了一種文化和種族的共同體概念。這種在西周逐漸萌芽的共同體意識,到了春秋時期不斷地在與所謂戎狄的混雜和戰爭中得以強化,與“戎”和“狄”形成了鮮明的對照。這種文化和歷史的共同體,最終使華夏族成為了中國歷史舞臺上的主體民族。

領土國家與秦漢的政體

  ▲春秋獸首配飾。(圖片來源:大都會美術館)

新京報:郡縣制和封建制的對立一直是中國歷史上的重要話題。同樣我們也可以看到,即便是秦代確立郡縣制之后,后世也有很多王朝試圖恢復分封制。以血緣為紐帶的分封制為何總會在歷史上死灰復燃?

李峰:我在《西周的滅亡》一書中,其實談到了西周的分封制遺產在后世王朝中的作用。秦朝的政治體制,為防止內亂和維持統一而設置,以官僚機構和行政命令為紐帶組成。但是秦末農民戰爭說明,一旦帝都被推翻,帝國體系很快就會癱瘓。因為地方官員和皇帝,不像周王與諸侯一樣,有出自血源的一種天然的感情。為了吸取周、秦的教訓,漢朝形成了郡國并行制。而在秦末戰爭時期,劉邦為了牽制項羽,就已經開始分封諸王。而且漢初在某種程度上,繼承了戰國的政治遺產。所以劉邦部分地采納了分封制,就是為了以這種特權維系皇室的穩定和聯系性,以此維系平衡。而諸侯王其實具有相當大的權力。如果我們縱觀中國歷史就會發現,之后的晉代、明代都發生了這種封建與郡縣的并立。這也是西周的一種歷史教訓。我們可以看到,漢代以后,很少有王朝是因為不斷增長的地方主義而走向衰落的,相反地方勢力的膨脹是王朝衰退的結果。

新京報:戰國時期,由于兼并戰爭的需要,各國紛紛放棄了封建的統治方式,以領土國家為目標進行改革。在此基礎上演生出的編戶齊民、官僚制與行政理性,也紛紛為各國所采納,最終以秦國的統一告終。而最終以秦王朝為代表的中央集權體制、官僚制以及對基層社會的控制的帝國體制,成為了后世王朝的通用模式。您認為,“領土國家”為什么會最終成為中國歷史的發展動力?

李峰:“領土國家”是以地域為基礎的一種中央集權式的管理。在這個范圍內設置縣作為地方單位,由中央集中統治,有著由部隊防御的明確的疆界,并且疆界內政令統一。和帝制國家不同的是,領土國家永遠處于對于自身安全的焦慮之中,因為隨時擔心會被侵略。所以,領土國家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一定要創造一個中間地帶來緩沖威脅。我在課上常常問學生:你們覺得戰國時期修建城墻,使得一個國家變得更加安全了,還是相反?其實兩個國家間修建的城墻,是激發了彼此的敵意。古代沒有現代國際政治中非軍事區的概念,即修筑并行的兩條城墻來劃定中間為非軍事地帶。城墻本身就是軍事攻擊的目標。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戰國早期秦魏之間的爭霸戰爭,大體就是圍繞著陜西華山北麓,沿著洛水向北延伸的魏長城進行的。

所以領土國家本身是一種非常不穩定的國家體制。因為總有一天,各個國家間的權力平衡會被打破。領土國家最終會向秦漢的帝國體制進行演化。戰國的轉折點就在于秦國統治了四川,以此作為基地最終統一全國。有學者將戰國時期的群雄爭霸與歐洲早期現代的國際體系進行了對比,認為中國的戰國為了適應弱肉強食的國際秩序進行的自強性改革,最終突破了這種權力的平衡。我認為歐洲所面臨的地緣政治和權力結構是不一樣的,而這種對比讓我們深思東西兩種文明的不同與特質,及其最后的發展結果。

早期中國研究的“疑古”與“信古”

新京報:早期中國所定義的時間段是從人類歷史在東亞地區開始,再到公元前220年東漢滅亡。歷史分期是一個凸顯歷史學家個人特質的判斷。您為什么選取這樣一個時間段?

李峰:我覺得歷史分期首先要像人類學家一樣,考慮到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其次也要綜合政治文明所發展的成果。當然早期中國的分法不是我的獨創,其實是美國漢學界約定俗成的分法。這種分期主要是以中國文化受到大規模外來文化影響之前為視點,因為后面佛教的引入把中國文明帶入了一個完全不同的維度。首先,就像我們前面所講,雖然早期中國受到了外來文化的影響,比如馬車、小麥的引入,但是當時中國文明發展動力主要還是源自自身。第二,研究早期中國對考古的依賴性很強,考古學是研究這一時期的基礎。在西方研究這一時期不僅需要歷史學功底,還需要了解考古學甚至古文字學,因為新的出土文獻會不斷挑戰著我們以往的認知。當然在早期中國的時間段內部,我們可以有更細致的劃分,比如農業社會的轉變,封建向吏治國家的演化,領土國家向帝制國家的轉變等等。

新京報:在《早期中國》的緒論部分中,您梳理了近代以來古史研究的學術史。近代以來影響最深遠的理論莫過于顧頡剛提出的“疑古論”,而今天的歷史學界則提出了“走出疑古”的說法,并且以新的考古發現與經典文獻中的記載進行對照。作為一個考古學者,能否請您談談在研究中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疑”與“信”的把握?我們又該如何看待傳世文獻與出土實物之間的差異?

李峰:我想這是早期中國研究中的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是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史料。無論是近代學術史上著名的疑古派,還是早些年的走出疑古時代的倡議,都引起了很多爭論。我想無論是信古還是疑古都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證據的信是迷信,沒有證據的疑其實是猜疑。從現代學術的角度來講,所有的研究都需要一種懷疑的態度。無論是對史料,還是對前人的研究來說,我們都需要一種批判的視角。只有這樣才能提出真正的問題,解決學術上的難題。但是懷疑也是有界限的,這是我和一些西方學者不同的地方:我認為懷疑是研究的開始或起點,但不是研究的目的,更不應該是最后的結論。換言之,如果我們對某事有懷疑,那我們就要對它進行研究,這才是懷疑的價值;而不能因為懷疑某事,就把它排除在研究之外。我們需要的是踏實的研究和理性的態度,而不能偏執疑古或信古的任何一端。

如果說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在爭論中哪方面更具話語權,我認為是考古學家。無論是出土遺物,如青銅器,還是建筑群或其他遺跡,特別是出土文獻,都應該得到更高的重視。與傳世文獻相比,它們都是當代的史料。但是考古學家的研究能力也是有限的,很多問題,比如官僚體制這樣的問題就很難用出土的遺物和遺跡來進行復原,而且考古資料需要在一個具體的時空條件下進行解釋。這就需要歷史學家以理性的、綜合性的分析來進行解釋。(完)(原標題:從二里頭到儒法國家,“華夏”從何而來|專訪歷史學者李峰)

作者/朱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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